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名山区检察院法警大队顺利完成一起疫情防控期间申请立案监督案件公开宣告警务保障任务

来源: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健 发布时间:2020-03-13 13:03:48

3月9日,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检察院法警大队主动履职,担当尽责,顺利完成一起疫情防控期间申请立案监督案件公开宣告的警务保障任务。

此案中,申诉人魏某某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向名山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该院经审查办理后认为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为增强办案结果说服力、公信力,决定依法进行公开宣告,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蒙阳街道政法委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对申诉人联合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法警大队接到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用警申请后,主动与办案检察官对接,了解基本案情以及参加本次宣告相关人员等情况,制定警务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提前做好场地安全检查等准备工作。在执法过程中,执勤法警规范着装,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履职尽责,对参与宣告人员做好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对宣告现场进行现场警械和秩序维护,时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为公开宣告的顺利进行提供全程警务保障,充分发挥和体现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与价值所在。(李健)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