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在我国第44个全民义务植树节即将来临之际,芦山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双石镇司法实践基地西川村、石风村补栽补种点,开展题为“播种司法蒲公英 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植树节司法生态修复性活动。
上午10时许,到达西川村补栽补种点后,按照统一安排和分工,干警们开始开展补栽补种司法生态修复性活动及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分组配合,热情高涨,搬运挖坑,挥锄培土,扶苗浇水,补栽补种黄柏100余株,并对补栽补种点内树苗的种类、株数、面积、成活等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实地查看。
随后,干警们在双石镇场镇上摆摊设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本地发生的典型案例,采取面对面、“零距离”的方式,现场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争取群众的广泛支持参与,实现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群防群治。
下午2时许,干警们一行又来到石凤村马河坝组小地名“大槽头”补栽补种点实地走访,开展滥伐林木补栽补种生态修复落实情况执行监督活动。
案情回顾
2021年,廖某某因滥伐林木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为保护自然资源,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法院要求廖某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及说明要求,继续对涉案林地实施67株柳杉的补栽补种和树苗管护。案件审理过程中,廖某某主动进行了补栽补种,为进一步了解廖某某执行补栽补种落实情况,干警们对其补栽补种树苗的种类、株数、面积、成活、管护等情况进行了查看核实,并要求王某某继续做好对树苗的管护工作。
通过此次司法生态修复性活动,有效提升了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认识,充分展示了芦山法院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进一步营造了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