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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司法蒲公英,服务绿色低碳发展

——荥经县法院开展植树节修复性司法活动
来源:荥经县人民法院 作者:曹嫚丽 发布时间:2022-03-14 14:53:44

三月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在第44个植树节,荥经县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对2021年判处的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需进行补栽补种的案件进行了集中补栽补种。其中在兰家山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补栽补种桢楠树29棵,在龙苍沟镇鱼泉村5组被滥伐地块补栽补种树木1100株。荥经县法院干警与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对补栽补种进行现场监督和验收,检查补种树木存活率、养护情况。活动全程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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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兰家山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补栽补种桢楠树)

“纤纤不绝林薄成,涓涓不止江河生。”只有日积月累植树造林的潜功,才能造就青山叠翠、江山如画的显功。荥经县法院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职责,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严厉打击涉环境资源犯罪,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近几年来,荥经县法院共审结环资类案件25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5件9人,判决涉林犯罪补栽补种或缴纳补栽补种基金7件10人,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赔偿恢复植被造林覆植费用590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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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兰家山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补栽补种桢楠树)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机制。与县林业主管部门、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全面建立会商、沟通、反馈、协调常态化联席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与执法的有效衔接。成立由林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公众组成的生态修复监督委员会,对修复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验收,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生态修复效果。

三是构建两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新机制。与成铁两级法院共同探索从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建设、构建生态环境司法预防机制三个方面构建两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新机制,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司法保护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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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补栽补种树木进行验收)

四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以“3·12植树节”“6·5环境日”为契机,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开展“绿美家园 法治实践”主题宣传活动,把绿色生态法治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选取典型案例,通过巡回审理、公开宣判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等形式,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修复生态”的社会效果。

(曹嫚丽)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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