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名山区检察院就魏某某不服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不立案申请名山区检察院立案监督的案件进行检察宣告,公开答复申诉人,并在做好检察宣告场所事前消毒准备工作,对参与宣告人员做好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蒙阳街道政法委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行6人共同参与,采取检察宣告的形式公开向申诉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既提高了办理案件透明度,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又切实维护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申诉人魏某某不服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向名山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名山区检察院受理后,经审查符合检察机关的受理条件,及时将此案导入法律程序办理。经审查办理后认为公安机关所作的不立案理由客观,作出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应不予监督其立案侦查。为了增强办案结果的说服力、公信力,名山区检察院决定依法进行公开宣告,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蒙阳街道政法委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对申诉人联合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宣告当日,名山区检察院依法按照检察宣告流程,首先通过公开宣告的方式将审查处理决定向申诉人进行答复,阐释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事实、理由及审查处理决定;而后由申诉人表达申诉理由和请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阐明依法调查取证的相关情况,承办检察官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和请求,从全案证据、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等9个方面为申诉人分析解惑、释法说理,并引导申请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受邀人员也从法理、情理角度结合案情和申诉人提出的具体问题发表了意见。申诉人对检察机关公开、公正、透明的办案模式表示满意,对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他的诉求,认真负责审查办理案件表示感谢。(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