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工钱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芦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内,几位追索工资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被拖欠已久的工资,由衷地向执行法官表示着感谢。
陈某某、杨某某等6人受邓某某邀约到某建筑工地干活,经双方结算后邓某某应支付杨某某等6人工资40余万元。陈某某、杨某某等人多次催要未果后,向芦山法院提起诉讼,该系列案件经法院审理后结案。判决书生效后,邓某某并未依法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申请人陈某某、杨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把保障劳动者合法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第一时间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在挂靠建筑公司的工程款,同时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催促被执行人进行工程款结算。执行法官在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同时,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讲明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邓某某与挂靠公司结算工程款,由挂靠公司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收到上述案款后,执行法官立即通知申请人到法院领取,6名工人终于如愿拿到了这笔工资。
芦山法院在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活动期间,针对涉及民生案件,迅速行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李承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