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标准化建设,在县政法委统筹下,对原宝兴县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中心和宝兴县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法治服务中心进行升级,组建大熊猫国家公园(宝兴片区)东河法务中心。近日,宝兴法院在该法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敲下法务中心“第一锤”。
原告张某(化名)自称2020年起在被告宝兴县某大理石企业位于蜂桶寨的矿山从事管护工作,被告因经营困难而拖欠原告劳动报酬,原告遂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资。
该案诉至法院后,宝兴法院启动案件受理甄别程序,确定受理该案不违反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内部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后,交由综合审判庭处理。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住所及被告矿山位置均在刚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宝兴片区)东河法务中心附近,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就近在该法务中心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明理释法,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原告拿到了大部分劳动报酬,被告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也得到一定缓解。在办理大熊猫国家公园内涉民生、涉企业的民事案件中,宝兴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注重民生权益保障的同时,也高度关注经济下行压力下为经营困难企业纾解困难,缓和劳资关系,为企业的生存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平衡双方的生存权等合法权益,合力引导利益各方主体做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近年来,宝兴法院积极参与县政法委打造县城集成式法务区,统筹推进东河、西河、灵关片区三大法务中心的大熊猫国家公园“一区三中心”建设。下一步,宝兴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涉公园建设中土地林地纠纷、涉矿山企业纠纷等专项调研,掌握相关政策动向、经营实际,分析预判可能出现的民事、刑事、执行等类型案件,提示防范风险,切实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