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宝兴法院首次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制造毒品案件,当庭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重要阶段,为保障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庭前经与各诉讼参与人沟通、征求意见及调试设备后,决定通过远程视频形式与在看守所的被告人连线,“隔空”审理案件。庭审中,合议庭、公诉人与书记员佩戴口罩,通过远程视频连线,首先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义务,顺利完成法庭调查、辩论等庭审各环节工作,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并在看守所同步打印的庭审笔录上签字认可。随后,承办人到看守所通过民警转交送达判决书。庭审过程规范严肃、安全高效,画面流畅、声音清晰,达到了预期效果。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宝兴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最大限度避免诉讼参与人的感染风险,同时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