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宝兴法院首次远程视频提讯“隔空”审理刑事案件

来源:宝兴法院 作者:罗娟 发布时间:2020-03-11 10:08:23

3月9日,宝兴法院首次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制造毒品案件,当庭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微信图片_20200309154822.jpg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重要阶段,为保障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庭前经与各诉讼参与人沟通、征求意见及调试设备后,决定通过远程视频形式与在看守所的被告人连线,“隔空”审理案件。庭审中,合议庭、公诉人与书记员佩戴口罩,通过远程视频连线,首先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义务,顺利完成法庭调查、辩论等庭审各环节工作,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并在看守所同步打印的庭审笔录上签字认可。随后,承办人到看守所通过民警转交送达判决书。庭审过程规范严肃、安全高效,画面流畅、声音清晰,达到了预期效果。

4N9B3993.JPG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宝兴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最大限度避免诉讼参与人的感染风险,同时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罗娟)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