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全省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作讨论发言,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涛主持,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班子成员、检委会委员、中层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落实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要求,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和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全国检察长会议安排和省、市检察院要求,以落实“中发28号” “川委厅〔2021〕67号”文件为统领,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求极致”态度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把学习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县“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为建设“阳光康养城、宜居新汉源”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一是突出政治建设。今年,党的二十大将召开,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也将举行,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加,国际社会充满动荡和不确定性,各种风险隐患交织叠加。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落细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服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统一安排、决策部署,坚持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理念更新,在司法办案中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让检察工作更深层次体现政治需求。
二是聚焦服务大局。要围绕县委“1575”总体发展思路和“三个典范”建设,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要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出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促进防范化解影响基层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要主动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依法从严打击涉农领域犯罪,用好司法救助制度,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服务绿色发展,重点针对严重污染大气、土壤、水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助力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保护。要服务保障“六稳” “六保”,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扰乱投资秩序、妨害项目推进、新型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犯罪,通过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检察新作用。要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参与诉源治理,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推开检察听证,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释法说理活动。
三是强化精准监督。要认真落实“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要求,围绕全县大事要事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彻底解决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不断提高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进一步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着力降低“案-件比”并保持在合理范围,强化刑事执行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要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专项监督活动,做好“支持起诉”工作,维护好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要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化解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履职、依法行政。要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加重视诉前程序,携手各方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继续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个必办领域的同时,在“汉源花椒”品牌保护上下功夫,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要持之以恒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建好、用好未成人法治教育基地,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着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要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认真开展好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专项工作,扎实做好带案下访、公开听证工作,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有效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进一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四是全面争先创优。要推进“人+案”综合管理模式,围绕业务数据和案件质量开展分析研判,对查找出的问题短板,深入剖析、认真反思、坚决整改,持续优化各项业务数据。要严格贯彻执行《案件信息公开规定》《案件信息公开细则》,完善健全案件信息公开机制,有序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以“大数据”战略思维为着力点,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实现跨部门业务数据共享,着力打造“大数据”检察监督管理创新机制。要持续加强检察官业绩考评,不断优化实化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举措,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引领激励干警将压力变为动力,不断完善创先争优工作机制,积极打造工作亮点,大造催人奋进之势、大兴创先争优之风。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以更有力措施抓实“三个规定”,一体做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关键节点、敏感领域,持续纠治“四风”。要切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促进检察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信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真研究落实提升群众满意度相关措施,抓实做细为民服务实事,从办准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入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要自觉接受监督,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交办的案件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要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抓好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分层分类开展大规模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郭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