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脚不小心摔断了,在家休养了几个月了,不方便到法院来,感谢法官的理解,让你们跑这么远来为我送达调解书,我一定会尽全力履行调解协议,”被告宋某在签收民事调解书后说到。11月4日,宝兴法院通过线上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当事人的困难,法官驱车300公里为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在提高案件办案效率的同时,也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
案件被告宋某在德阳经营工厂,需在原告处购买石英砂作为生产原料,双方达成买卖合同后,原告每次都按照约定向被告提供货物。后因经营问题被告多次赊欠原告货款,经双方结算被告共计欠原告货款14余万元,并向原告出具欠条。双方约定的给付期到后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权益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宝兴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并询问情况,被告宋某表示其工作时不慎小腿骨折,在家中静养,无法出庭。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若等待被告恢复后再审理历时太久,为了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微信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并组织调解,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法官的倾力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考虑到被告路途较远行动不便,原告也在乡下,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驱车上门为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宝兴法院始终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宗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立足案件性质、类型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等问题,积极延伸工作环节,多点衔接、内外协同,将“为民办实事”融入每一起司法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宝兴法院 苟伟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