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蔡某委托其妻子来到名山区法院,向执行法官赠送一面锦旗,上书“高效执法人民的好法官,排忧解难新时代的楷模”,表达对名山区法院高效公平执行的真诚感谢。
蔡某与郑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郑某在2018年10月31日前退还蔡某合同款5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因郑某逾期未履行,蔡某向名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名山区法院查封了郑某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的一栋房产,但该房产因开发商资金困难,未办理初始登记且有抵押,无法进行处置。为实现蔡某胜诉权益,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4月,因郑某再次逾期未履行,蔡某向名山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经与郑某沟通联系,了解到其逾期未履行是因生意失败导致无力偿还欠款,并表示愿意就法院已查封的房产配合处置以偿还欠款。因已查封房产未办理初始登记,变现难度大,过户手续较繁琐,为顺利处置该房产,执行法官多次与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抵押权人沟通联系后,遂决定对该房产进行处置。执行法官赓即组织双方对房产进行议价并达成一致,依法挂网进行拍卖。2021年7月26日,该房产成功处置,并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协调下顺利过户至买受人。拍卖后,因房屋拍卖款不足以履行全部义务,郑某又暂无履行能力,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收到兑付的执行案款,蔡某感动的说:“没有名山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以郑某现在的情况,我不可能拿到一分钱”。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名山区法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全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关切期待,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成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积极能动司法,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维护群众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感受更加真切,对司法的获得感更加具体。
(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