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黑车”的存在,不但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更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2021年10月21日,由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曾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在雨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邀请了宴场镇在办学校师生、小客车驾驶员等旁听庭审,零距离接触审判现场,以最直接、鲜活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力量。
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指控曾某某严重超载涉嫌危险驾驶罪,并提出量刑建议。雨城区法院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宣判驾驶员曾某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200元。
案情回顾
2021年9月1日,曾某某驾驶川T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有偿运送当地在校学生回家,途中行驶至雅安市雨城区雅晏线45公里300米处被巡逻中的晏场派出所民警现场挡获。经现场核实,该小型普通客车核载9人,实载22人,超员13人,其中21人 为少儿,均系雅安市雨城区晏场中心校和晏场中心幼儿园在校学生,该车搭载人数超过车辆核定人数100 %以上,已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涉嫌危险驾驶罪。
本案发生后,雨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110指挥中心在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具体情况,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确保依法办案。
同时,“未雨情”工作室干警实地走访多所学校,发现“校园黑车”存在情况较为严重。在认真分析了黑校车产生的背景和根源的基础上,制发了检察建议,协调相关部门在治理黑校车、共同维护学生的上学安全上形成合力。
其次,组织检察官到相关地区和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希望广大师生、家长,以及周围群众认识到黑校车的安全隐患,自觉杜绝黑校车,保障幼儿生命安全。孩子是国家的未来,保障孩子的交通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未雨情”工作室将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探索拓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