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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遗产继承起纷争 联村法官速调再续亲情

来源:宝兴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春蓉 发布时间:2021-10-11 01:21:30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订单式”诉讼服务,解民之所忧,急民之所急,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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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帮我们调解,我只是听说我们村上有了联村的法官,所以试着拨通了电话,没想到你们马上就赶过来了,感谢你们,我们下来跟到就去办理房屋产权登记”10月8日上午,宝兴法院上门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当事人马某对法官表示感谢说道。

【故事背景】——马某电话联系法院反映诉求

10月7日,正值国庆放假的最后一天,宝兴法院值班人员接到群众马某电话求助,希望联村法官能帮助调解其姐妹两人与张某(马某继父)之间的纠纷。法院值班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随即对其解释道,因国庆放假,待节后上班,联村法官会第一时间联系她。

10月8日早上,联村法官首先通过电话与马某取得联系,进一步详细了解诉求,进行法律咨询释明,当得知马某下午便要返回外地上班、希望能尽快帮助调处的情况时,因工作安排冲突,联村法官立即协调立案庭法官前往马某家中进行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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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回顾】——马某母亲去世房屋权属起争议

 原来,马某与张某系继父女关系。2008年,马某的亲生父亲在矿山上班时发生意外身亡,获得相应赔偿30余万元。当时马某年仅14岁,而姐姐马某A也刚满18岁。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幸福的家沉浸在悲痛中。2009年,马某的母亲苏某与张某结婚,张某正式加入这个家庭,为这个家带来了新的希望。

随后的12年里,马某渐渐长大,大学毕业、工作,姐妹俩相继外嫁,各自有了自己幸福的小家,一家人就这样其乐融融地生活着,张某的父亲角色也得到了姐妹二人的认可,让她们感受到父爱的温暖。期间,还新修了四层楼的住房一栋。

然而,好景不长,2021年年初,马某的母亲苏某再次意外离世,这个家又一次遭受不幸,家里就只剩下与马某没有血缘关系的继父张某。此后,马某姐妹二人因母亲死亡的抚恤金、房产权属等遗产分割问题与张某发生争执,时常因“还人情”等生活中的琐事而互不相让,父女间的关系慢慢变得微妙、紧张、脆弱.......

国庆期间,马某回到家,再次就此问题与张某进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尤其是在房屋产权证办理的问题上,大家互不妥协。为了趁国庆节回家的机会,解决遗产纠纷等问题,马某拨通了法院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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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上门调解化干戈,心结打开亲情再续

8日上午,立案庭法官来到马某家中,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马某称,2009年,张某与母亲结婚后,孑然一身来到家里共同生活,并在2013年“4·20”地震后共同修建了现在的住房,修建的资金是自己父亲死亡的赔偿款,宅基地是母亲和她们姐妹二人所有。母亲过世后的所有抚恤金全部由张某领取,他也没有拿出来。现在,张某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她们是坚决不会同意的,所以请求法官协调。

张某称,苏某过世后的抚恤金本就没有多少,除了安葬的开支花销,家里的人情往来支出也非常大,而且她们姐妹长期在外地,本地他们的同学、朋友有红白喜事,需要我们父辈礼尚往来的,他也积极去还礼,作为家里的长辈,他还是尽心尽力在操持这个家。房屋至今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原本是想还是直接办在苏某名下,但咨询后,说苏某过世了不能办在她名下,所以就想都是一家人办在自己名下,将来还是她们的,但她们姐妹二人都不同意,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通过“面对面”谈话,让矛盾摆在“台面”上讲,充分了解双方的意见,法官了解到父女间的主要症结在于:母亲遗产的房屋产权归属分歧。其他,双方反映的抚恤金分配问题是可以协商让步的。

在了解到双方的矛盾所在和利益诉求后,法官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与他们单独沟通。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抽丝剥茧,指明利弊得失,晓之以理,帮助他们权衡,理解房屋权属问题。同时,从“温情”的路线出发,动之以情,引导他们回忆共同生活10余年的美好时光,建立的真挚情感,珍惜成为一家人的缘分。

通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逐渐打开心结,最终三人同意共同共有房屋产权的协议。一场亲人间的遗产继承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顺利化解,双方敞开心扉,冰释前嫌,一家人握手言和。马某姐妹表示,他们会敬老爱老,对张某尽到子女的赡养义务,愿意放弃抚恤金和每年开办民宿房屋所产生的收益,当作子女孝敬给张某的心意,补贴家用;张某也表示,趁着自己还可以务工,找机会就近打工,增加家庭收入,为她们守好这个家。昔日的欢声笑语又回来了。

当天下午,马某给法官发来信息,她已返岗上班,下午姐姐已和张某办理好房屋登记手续,并再次表达衷心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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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联村,群众家门口的诉讼服务。这只是法院在开展法官联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中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自今年6月,宝兴法院开展“法官联村”工作以来,13名法官“全覆盖”联系全县38个行政村、社区,深入基层收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了一批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接下来,宝兴法院还将持续深化联村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载体,持续落地落实、抓深抓细,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宝兴法院 李春蓉)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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