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雨城区检察院出台七项意见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检察支持

来源:雨城区检察院 作者:​任雯晴 发布时间:2020-02-22 10:31:35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阻碍企业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帮助民营企业妥善应对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问题,雨城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经过精准摸排、深入调研,研究出台了《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加强民营企业服务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力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为切实提高《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陶涛带队,走访了多家民营企业,了解产业需求和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情况,全面征询企业的困难和诉求,积极协调企业恢复生产面临的问题,为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创造条件。走访结束后,院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各分管领导结合走访调研的情况,以自身分管的工作为切入点,讨论工作举措。

   在精准摸排、深入调研、讨论研究的基础上,2月14日,雨城区检察院发布《意见》,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涉企犯罪,对疫情防控期间涉企犯罪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对已经受理的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参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源头防控,加强多部门协作加大疫情期间司法服务力度等七个方面,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监督和帮助并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帮助和引导民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复工复产,保障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雨城区检察院还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任雯晴)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