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邀请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参与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调解。荥经县检察院由分管副检察长和行政检察办案人员参与案件调解,充分履职,促成行政复议双方化解争议,申请人最终撤回复议申请。
该案件是一起行政复议申请人对荥经县交通警察大队因其驾车经过人行横道时,未礼让行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认为该行政处罚实体和程序违法而向荥经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荥经县人民政府受理复议申请后,邀请检察机关参与行政争议化解调处工作。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在收到邀请函后,高度重视,由分管副检察长和行政检察办案人员认真进行案件核实、矛盾化解工作,通过查阅行政案件卷宗材料、查看执法记录仪,调查了当事人和相关证人,行政检察办案人员掌握了案件事实,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处罚幅度恰当,申请人之所以申请复议是对法律规定理解有误。通过检察人员与申请人汤某座谈,并在调解会上向其阐释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合理性,最终汤某对荥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行政处罚予以信服,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该案件的办理体现了荥经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诉源治理,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妥善解决,督促了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