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县法院法官熊静收到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司法为民”字样的锦旗。原来,熊静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让一位84岁的老人陈某某的赡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陈某某的家属特意赠送锦旗以表感谢。
陈某某现年84岁,其丈夫已于2008年离世,其与丈夫共生育一子三女,分别为朱某祥、朱某芳、朱某平、朱某群。陈某某常年居住在儿子朱某祥家,由朱某祥负责照料,其余三姊妹未参与照顾也未支付赡养费。陈某某2016年眼睛做过手术,现在几乎丧失了视力,且年迈体弱,日常起居均需要护理。但朱某芳、朱某平、朱某群三姊妹以各自家庭困难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对陈某某的生活、医药、护理等费用分摊问题,四个子女协商未果,村社调解也未成功,最终陈某某诉至法院。
最初,陈某某的三个女儿各诉其苦,都在强调自己家庭存在的各种困难,以各种理由拒不负担赡养费,无法形成统一意见。熊静法官组织庭前调解未果后,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考虑到相较于判决,如若能够通过释法明理让子女们心甘情愿履行赡养义务,不仅让老人赡养问题得以更好地解决,也能够修补老人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于是,熊静法官继续耐心、细致地向子女们普法,告知他们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饮水思源是常理,人生百善孝为先……都说女儿是贴心的棉袄,你们有没有思考过自己也是母亲的身份?当你们年老时,假如你们的子女也不愿意赡养你们,你们将怎么办……”在熊静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陈某某的四个子女最终就陈某某的各项赡养费用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子成功调解的第二天,熊静法官便收到了老人家属特意送来的一面锦旗。面对老人家属感谢的话语,熊静法官说:“执法办案是法官的职责,其实我并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情,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工作。感谢你们对法院的认可,对法官的信任。人人都有变老的一天,我们要把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传承下去”。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