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关乎一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荥经县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高度重视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收到了较明显的工作成效。
以每个案件为支点,筑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坚强堡垒。将强奸、强迫妇女卖淫、猥亵等刑事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在依法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从严从快办理。2011年至今,我院共批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7件18人,提起公诉18件19人,涉罪人员均被判处刑罚,如阿力某措强奸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有力震慑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中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加大“双向保护”力度,促进双方矛盾化解,力求每一起案件都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营造尊重关爱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
优先开展司法救助,解决实际难题。加大对被侵害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力度,推动全县被害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全面、有序、深入开展,严格执行《四川省检察机关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切实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被侵害后生活陷入困境的妇女儿童优先实施司法救助。2016年以来,通过发放救助金、帮助申请低保、联系医疗、协助转学等多种措施给予18名妇女儿童进行救助。同时以派驻基层检察室为依托,采取送法进乡村等形式,每年定期为留守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和心理疏导等服务,为其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难题。
延伸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通过办理的案件认真分析涉妇女方面的社会治理问题,积极形成调研报告,积极为社会治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如我院撰写的《关于女性涉毒犯罪相关问题的报告》分析了近年度以来女性涉毒犯罪案件的犯罪特点、成因,并提出防治对策,获得了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学校、社区、乡村等民众聚集地大力开展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民法典施行后,婚姻家庭、劳动权益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同时为提高宣传力度、深度、广度,以“两微一端”为媒介向广大公众推送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相关内容,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要求,实现县院对接的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害和校园欺凌、反对家庭暴力等主题宣讲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荥经县检察院与县关工委、县司法局、县教育局、严道街道联合打造荥经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检察主题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禁毒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先后邀请2000多名中小学生走进荥经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使其切身感受法治氛围,进一步树立法制意识。
强化专业队伍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办案需要。荥经县检察院始终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人员配置、场所设置上予以充分保障。一是成立专门办案组,抽调办案能力强、富有爱心和责任心、熟悉妇女儿童身心特点的女检察官专门办理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案件。二是建立专门办案区域,专门规划建立了面积40余平方米的工作区,涵盖一站式询问、心理疏导、宣告训诫等功能,着力营造舒适温馨、符合妇女儿童身心特点的办案环境。三是不断深入对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案例的学习,不断更新妇女儿童维权办案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切实保证办理侵害妇女权益犯罪案件质效。
(王子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