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也是检察机关开启工作新局面的重要发力点。近年来,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坚持以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法治建设为出发点与落脚点,采取“2+2+1”工作方法,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加大“两项”工作力度
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线索摸排力度。打破被动受案的传统,主动出击,加大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和土地出让这四大领域方面的线索排查,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深入生态环境、文旅、税务等机关部门,了解近年来行政执法办案情况,认真排查和筛选行政处罚案件,及时沟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具体情况。另一方面注意从走访、新闻媒体报道、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寻找监督线索,增强发现线索的敏锐性,及时主动实地摸排。
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力度。采取进社区、进乡镇、进校园,积极运用电视媒体、报刊、“两微一端”等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宣传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办案范围、工作流程,让群众了解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使更多机关、单位、社会组织及广大人民群众理解、认可、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营造保护公益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保护公益活动,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线索,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为公益诉讼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强“两方面”建设
加强协调联动机制建设。选派专人与行政执法机关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在座谈会、联席会上宣传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提升行政执法机关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与公安、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案件信息交流移送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打破各主体之间的信息壁垒,进一步拓展案件来源渠道,保障符合要求的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能够有序的开展公益诉讼。
加强公益诉讼办案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办案力量,通过专项学习培训、案件研讨实训等方式,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在专业人才的培养上坚持引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引进来即把社会上专业领域的人员请进来,利用他的专业知识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的培训;请出去即将从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检察人员轮流送出去进行短期培训,学习外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树立“一个”发展理念
以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为发展理念。紧扣全县中心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开展,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检察机关关于公益诉讼的重大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努力争取县委、人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统筹协调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曾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