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着重治理重复信访 切实回应群众诉求

来源:汉源县检察院 作者:黄雨兰 郭可可 发布时间:2021-07-20 11:47:07

自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办实事、解难题、排民忧贯穿于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工作实效,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断完善便民为民措施,建立健全了检察长接访室、集体接访室、律师接访室、远程视频接访室等硬件设施,设立了检察服务热线、无障碍网站、残疾人绿色通道、触摸查询一体机等便民设施,以完善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接访平台,充分满足、保障群众诉求表达。坚持检察长、院领导带班接访,全面实行包案负责制,对重复信访案件逐案建立工作台账,包案领导深入一线、靠前工作,主动开展协调处理、疏导解释等,直至问题解决、矛盾化解。今年4月,开展治理重复信访专项活动,院领导包案4件信访积案化解,通过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息诉化解,促使当事人自愿息诉罢访,积极推动重复信访案件化解。

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切实做好接访工作,建立完善信访接待规章制度,规范信访接待流程,制定信访接待值班表,确定接访领导和时间并对外公示。不断完善和规范来信登记处理、回复等工作流程,落实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受理、分流、回复群众来信工作,做到件件有登记、存查有依据。今年以来,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9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对接收的信访件,除匿名和无联系方式的以外,均通过当面、书面、短信、电话等方式在7日内回复分流处理情况。对于信访人首次反映情况,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办理,并做好答复反馈工作;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审查,在7日内移送相关单位,并做好回复答复工作。

加强内部沟通协作配合。凝聚内部合力,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紧密衔接,齐抓共管涉检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已向各部门移送信访案件4件,对移送部门办理的信访案件,在移送函中明确3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并加强沟通,指定专人跟踪回复情况。同时,督促办案部门及时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对一些疑难的信访案件,主动加强沟通,做好联合答复。向外部借好力,对屡次到各级缠访、多次进京闹访的老访户,逐案逐人研判制定化解方案,注重加强与政法委、法院、公安和信访等单位的沟通衔接,通过实地调查、当面沟通、联席汇报讨论等方式,汇同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稳控措施,形成重复信访案件清理合力。

落实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成立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和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部门根据分工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加强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稳控,检察长带案下访,与有关乡镇、部门加强信访人员的管控,对重大风险信访件及时研判处置。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小组职责分工、预案开展步骤等,筑牢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信访维稳防线。依法依规办理2件涉检信访案件,对不支持当事人诉求的,耐心做好回复和解释工作,用心用情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汉源县检察院  黄雨兰 郭可可)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