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检察院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围绕建章立制这个关键,把握顽瘴痼疾边查边改、边治边建的节奏,建立健全、修订完善4个方面30余项制度机制,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持续巩固整治成效,促进常治长效,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强化以制度管权,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调阅诉讼卷宗的管理办法》《关于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办法》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细化实化检察监督手段方式,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提升司法公信力。制定《案件管理规定》《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制度》《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办案程序工作机制》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效,促进检察办案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强化以制度管人,持续加强队伍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的实施办法》,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持续鲜明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出台《关于一体化推进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规范从事经营活动和从业限制管理的实施办法》《关于处理检察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暂行办法》《执法司法不规范行为问责办法》《关于从严管理法院、检察院离任工作人员从事法律执业的十条规定》等制度机制,始终保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坚决杜绝办“关系案” “人情案” “金钱案”,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以制度管事,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出台《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督查督办工作办法》《机关公文处理规定》等制度机制,围绕各项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构建“闭环管理”体系,细化工作重点、规范要求、督促落实等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效落实。制定《检察人员离任谈话实施办法》《“重点关注群体”管理办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完善《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围绕队伍内部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明确各项工作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办理流程和监督问责等,实现刚性管理,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汉源县检察院 郭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