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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法院 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成果公示

来源:芦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8 11:17:41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芦山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级教整办和上级法院具体安排,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工作,通过教育整顿,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提升。现将整治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制定了《芦山县人民法院切实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十二条措施》,常态化学习宣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定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彩铃,严格落实“两表一卡一告知”制度,严格执行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季分析制度。建立督促提醒、定期通报、专项核查机制,组织干警签订承诺书,确保“三个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通过整治,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规定要求全面掌握,能主动、及时、如实、规范填报,社会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明显提升,为促进公正司法、廉洁自律提供了有力保障。

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及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与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密切配合,提供干警及家属个人信息,全面排查在编干警和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及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况,组织干警认真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建立动态监管制度,在人员招录、干部提拔交流和日常队伍管理中,对干警及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及时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制定了《芦山县人民法院重大事项报告备案规定》《芦山县人民法院干警入职、离任、岗位调整谈心谈话和承诺规定(试行)》。通过整治,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主动报告备案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整治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制定《芦山县人民法院智能化数据排查工作方案》,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全面排查有案不立、久拖不决、久执不结、有罪不判、重罪轻判等问题。开展万案大评查,深入查找违反审判执行期限,违反诉讼程序,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查封措施等突出问题。制定《芦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的规定》,通过明确审判权责清单、强化审限管理、注重均衡结案、加大判后释疑等,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明晰工作权责,提升程序意识和实体意识。通过整治,司法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司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整治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筛查,共计排查案件11件。对9类重点案件进行重点核查,建立工作台账。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和抽查。加强问题甄别,依纪依规处理相关人员,整改突出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制定《芦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的工作措施》,从准确把握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从严审批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重点案件等九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

整治原法院人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向退休、调离等人员及时、精准宣讲解读离任公职人员从业规定,讲清讲透再就业限制性、禁止性规定。通过司法局全面核实近年来离任的干警从业情况。制定《芦山县人民法院干警入职、离任、岗位调整谈心谈话和承诺规定(试行)》,加强源头预防。建立台账,及时更新信息,实行动态监管。通过整治,进一步提升在职及离任干警认识,规范离任人员的行为和言行。

整治“圈子文化”影响司法公正廉洁的突出问题

通过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三非”工作机制,认真及时填报“三非”表。认真贯彻落实《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试行)》。制定并严格落实《芦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和反对“圈子文化”的十条规定》。组织干警对照“七个有之”认真进行自查,填写自查表。通过整治,干警间称谓更加规范,同志关系更加纯洁,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激发。

整治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建立执行法官定期接待制度和执行局长定期接访制度,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途径,公布执行接待人员、地点、联系方式。引导当事人使用“阳光执行”APP,实行工作日值班和24小时备勤制度,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公开执行过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入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及时兑付执行案款。制定《芦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制执行措施使用的相关规定(试行)》《芦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终本案件管理的规定(试行)》《芦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结案必备卷宗材料清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执行措施使用、加强终本案件管理、规范执行案件档案。通过整治,接待接访日制度有效落实,当事人与执行法官的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整治裁判文书质量突出问题

开展裁判文书质量常态化评查,实行每月必查、查管结合。强化裁判文书智能纠错系统的运用,将智能纠错与人工审核有机结合,从源头发现问题,有效辅助法官及时发现和纠正文书低级错误。制定《芦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裁判文书管理的暂行规定》,强化裁判文书质量管理,明确文书起草、审核、签发、印刷、用印、送达、上网公开等各环节的责任。制定《芦山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评查及结果运用的规定(试行)》,将裁判文书评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通过整治,干警责任意识、精品意识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带病用印”“带病送达”“带病上网”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裁判文书质量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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