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爱萍,女,36岁,中共党员,2010年通过公开招考进入检察机关工作,现任荥经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在从检的道路上,她没有忘记第一次踏上公诉席时立下的誓言:不枉不纵,以匠心雕琢案件。这份初心和使命,陪她坚持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十年如一日全力以赴,先后获评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四川省优秀公诉人、雅安市十佳公诉人、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荥经县最美城市建设者等荣誉。
扎根公诉苦练内功
戴爱萍大学学的是数学专业,一个似乎与法律风马牛不相及的专业,自从她迈进检察机关的大门,心中就一直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扎根公诉,一定要成长为一名业务过硬、有着雄辩口才和超强心理素质的优秀公诉人。”为了这一信念,她坚持一面工作一面刻苦学习业务。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到积累实践经验;从一步步虚心求教,到独立承办案件。她把自己当成一块海绵,孜孜不倦、如饥似渴地汲取着知识的养分,很快完成了从一名新手到独立办案能手的角色转变。加班加点成为经常,每办理一个新类型案件,她都会进行梳理和总结,让领导和同事点评,正是凭着这个劲头,她从一个专业不对口的门外人到法律的精通者。有人说“好公诉人是用案件喂出来的”,她更赞同的是“好公诉人是通过办案磨出来的”。十年来,戴爱萍同志单独办理或协助案件达480余件,发现漏罪、余罪60余起,改变定性20起,追诉犯罪嫌疑人20余人,所经办案件准确率100%,无一错案。
精益求精雕琢案件
匠心就是要做到精益求精,体现在办案上,就是要精心打磨,以公平正义捍卫者的身份还原真相,让被告心服,让百姓心安,让人民群众满意。每接手一个案件,戴爱萍都会对相关案件材料进行细致地审查,确保案件能够获得公正公平的判决。2019年5月,县公安局将陈某某、王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移送审查起诉,戴爱萍在审查中敏锐的发现,此案与之前公安机关移送的两起案件密切相关,相关线索反映出王某某团伙具有明显的纠集者、组织性和默契性。为理清涉案人员地位作用,戴爱萍果断对三案进行串并联审查,并带领人员对案发现场进行复勘,实地查看了3处聚众斗殴地点,详细了解案发地交通状况,并走访周围商铺,询问相关从业人员和群众,调查案件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等。结合调查事实,戴爱萍提出追诉漏犯、漏罪的意见,共提出补充侦查意见60余条。公安机关据此补充证据材料13册,查明遗漏犯罪事实2起、违法事实3起,查清了该团伙犯罪事实。通过审查深挖彻查出恶势力团伙犯罪,使6名涉恶人员受到法律追究,主犯王某某、陈某某分别被判处十四年和九年三个月有期徒刑。案件的相关办理做法作为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转发,最高检《检察日报》对该案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
不忘初心敢于担当
作为办案一线的检察人,戴爱萍积极响应院党组号召,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通过压担子、加包袱,主动承担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办理。2018年4月,县公安局将“4.09重大制、贩毒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向荥经县检察院通报,本案是荥经县首例涉恶集团案件,在当地颇有影响,案件涉及事实多、犯罪嫌疑人多,案情发生时间跨度大。为将案件办成铁案,戴爱萍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深入最前沿,把自己“钉”在了案子里。主动与公安侦查人员建立点对点的联系沟通机制,扎根办案点,实行公安机关边侦查、检察机关边“开单子”,边审查边沟通,紧紧围绕黑恶犯罪案件特征列明引导侦查提纲的同步跟进措施60余条,引导公安机关正确、及时全面收集证据,牢牢锁定了涉恶集团的犯罪事实,为案件顺利批捕、起诉奠定了基础。
今年1月24日正值除夕,本是举家团聚的日子,当得知县域发生命案,她自觉主动提前到岗,深入命案现场、临场监督尸检,提出六条引导侦查建议全部被公安机关采纳。2月初,荥经县监委向县院移送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该案的审查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办案安全是第一要务,但不能为此耽误案件正常办理。由于荥经检察院与汉源看守所之间不具备远程视频提讯条件,必须外出进行提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虑到原有办案组人员中有因隔离期未满等原因而无法到院工作的情况,戴爱萍决定调整办案组,由自己担任主办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与部门内检察官一同赴汉源提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高检院相关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抓好该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结工作,做到疫情防控期间法定的办案程序不减。在她的带领下,第一检察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办理案件,自1月21日至3月疫情防控关键期间,共办结刑事案件16件,反复审核案件卷宗180余册。
以上事例只是戴爱萍办案工作的一个缩影,把青春和热血献给自己最热爱的检察事业,是她人生最大的理想和幸福,在从检的道路上,她始终不忘入检初心,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公正执法、无私奉献诠释着一名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