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升禁毒意识,6月3日,雨城区法院走进雅安市田家炳中学开展巡回审判暨送法进校园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刁某杰贩卖毒品一案并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刁某杰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违法所得四千二百元予以追缴。田家炳中学师生、区关工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200人参加现场旁听。
案件回顾
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人刁某杰低价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后,先后12次将毒品贩卖给余某、谭某、陈某、余某雄共计3克,非法获利4200元。其中贩卖给余某2次0.4克600元、谭某4次0.8克1200元、陈某4次1.4克1800元、余某雄2次0.4克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刁某杰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多次向他人非法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3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综合被告人具体犯罪及量刑情节,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刁某杰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追缴被告人刁某杰违法所得四千二百元,上缴国库。
案件宣判后,法官围绕毒品的危害性、特别是青少年如何抵制毒品的诱惑等禁毒防毒知识开展了法治宣讲,通过以案释法的现场教学方式为旁听师生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课,让现场旁听师生零距离接触庭审,加强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抵制毒品的信念,营造出健康绿色的校园氛围。
现场旁听师生纷纷表示要坚决自觉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学会用法律约束和保护自己,真正做到学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
庭审开始前,雨城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向参加旁听人员发放了禁毒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校园暴力防治及《民法典》亮点条款等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次。
(雨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