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实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执法办案透明度,2021年5月25日上午,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文清主持召开由其本人承办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检察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省人大代表、省级人民监督员、市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参加。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学东,第八检察部全体,第七检察部、检务督察部、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或代表出席会议。听证会围绕凌某某、王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是否应当救助举行。因本司法救助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根据人民检察院有关听证工作规定,听证会采取了非公开听证形式。
2020年10月13日,被害人王某与被告人凌某国因离婚纠纷在芦山县某路段同行过程中发生争吵后,凌某国用铁锤多次击打王某某头部致其不能动弹为止,王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案经侦查终结、提起公诉,2021年4月29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凌某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救助申请人凌某某、王某某分别系被害人王某的长女和次女,凌某某大一在读,王某某义务教育在读。二人在案发前均与被告人凌某国、被害人王某共同生活,其家庭生活、上学支出主要依靠被害人王某、被告人凌某国当地工厂打工收入维持。该案发生后,申请人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和学习负担陷入困难境地。
本着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为了帮助受害家庭排忧解难,雅安市院一部在办理凌某国故意杀人案公诉过程中,及时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本院第八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收到线索后积极联系被害人的两个女儿,告知她们有权向本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受理申请后,第八检察部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实地走访,收集有关材料和证据。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市院决定召开此次检察听证会。
会上,救助申请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阐明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具体请求和理由;范文清检察长作为司法救助案件承办检察官,对该案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阐述,并详细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的政策规定;各听证员通过现场提问,对该案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从法、理、情的角度对申请人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进行了评析,并鼓励申请人勇于面对困境,努力度过难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在表达对申请人遭遇的同时,分别表示愿意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助学资助等力所能及的帮助。
最后各听证员一致认为应当给予申请人凌某某、王某某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感谢社会人士的关爱,将努力克服困难,好好学习,将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钟锦鸣 李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