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日益增多,今年荥经法院新收40件刑事案件中毒品犯罪案件就有14件,判处16人,分别占刑事案件审结数和刑事被告人总人数的35%和30%。考虑到这一情况,荥经法院决定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深入乡村对涉毒刑事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5月18日上午10时,荥经法院在荥经县严道街道烈太村村委会公开审理荥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毛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将涉毒刑事案件庭审现场搬入乡村进行巡回审判,让旁听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法律对涉毒案件的打击和惩戒力度,进一步唤起群众拒毒意识和决心,营造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的浓厚氛围。本次庭审邀请了荥经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百余人参加了案件旁听。
2020年9月,被告人毛某某先后三次从花某某处收取30元、30元、40元的报酬后,帮助花某某从陈某(另案处理)廉租房住处三次购买海洛因,每次购买100元海洛因(100元海洛因计0.05克)。2021年1月26日下午,毛某某答应帮助花某某购买海洛因,并通过微信转账收取花某某160元(其中100元系购毒款,60元系购毒报酬)。 毛某某到陈某廉租房住处购买了 100元海洛因(计0.05克)后遇公安机关检查,被民警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荥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毛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荥经法院随即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审判职能中。并特别邀请公安禁毒大队大队长现场讲解什么是毒品、什么是新型毒品、新型毒品的种类以及毒品的危害等禁毒相关知识,让全民禁毒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切实从源头遏制毒品案件的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