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名山区检察院与甘孜州检察院、道孚县检察院通力合作,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为一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6万元。
2021年4月,道孚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被害人系一名未成年人,在案发后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随母亲移居到雅安市名山区生活,其家庭是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母亲患病,家庭经济非常困难,遂致函名山区检察院联合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名山区检察院了解该案情况后,实地到被害人现居住的家中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被害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甘孜州检察院、道孚县检察院、名山区检察院三地检察机关联合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2.6万元。同时,三地检察机关与被害人及其父母在名山区检察院进行了谈心谈话,就被害人今后的教育和照顾交流了意见。名山区检察院派出有心理抚慰资格且具有丰富经验的未检检察官参与协作,对被害人进行心理抚慰,帮助尽快适应目前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逐渐走出案件阴影。
此次开展联合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为民办实事的体现,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人文关怀。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