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检察院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高位谋划部署、创新评查方式、督促整改落实,促进检察队伍业务素质、办案质量和效率、执法公信力有效提升,助推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高位谋划部署。院领导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亲自谋划部署,有力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制定《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案件质量大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为副组长,员额检察官、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查领导小组,在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案件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保评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创新评查方式。此次评查丰富了评查的形式,采取检察官自查、检察官交叉评查、上级院抽查、同级院互评等方式开展,充分发挥自查自纠、刀刃向内的精神。检察官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捕后判处轻缓刑、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等案件进行自查,案件管理部门从自查案件中随机抽选部分案件,交由检察官进行交叉评查。上级院和同级院则根据实际情况和评查要求,随机抽取案件开展评查。目前检察官自查案件241件、检察官交叉评查案件27件、上级院抽查案件12件、同级院互评案件10件。
三是督促整改落实。案件质量评查严格围绕执法办案规范,对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规范等内容,逐条逐项对照评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人、期限、效果,及时反馈案件承办部门和案件承办人依法纠正补正。同时,将评查结果报院队伍教育整顿办,进一步加强监督,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舒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