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就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拟作不起诉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白新检察长主持听证,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人员7人担任听证员。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人员介绍了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事实、相关法律规定及拟作不起诉的理由依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白新检察长对公开听证进行了总结,表示:检察机关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目的就是多视角的征求办案意见,多角度教育感化当事人,为社会贡献合格法治产品。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也增加了检察机关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和精准度,是检察机关践行以公开促公正的重要举措。
(徐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