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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三个强化” 激发自查自纠内生动力

来源: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张小川 发布时间:2021-04-27 09:53:03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以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三个强化”,从组织领导、政策宣传、警示教育三个方面,全面开展思想发动,激发自查自纠内生动力,确保教育整顿及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入心入脑、压茬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上下“动起来”。

一是建强组织架构。调整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成员,充实整顿办工作人员,配强自查自纠专班成员,由一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担任自查自纠专班组长,构建党组负总责、整顿办统筹协调、自查自纠专班具体实施、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工作格局。实行工作专班周例会、周计划、日报告制度,每日汇总工作、每周梳理进度,确保自查自纠扎实推进。二是抓实组织管理。制定查纠整改环节实施方案和顽瘴痼疾整治方案,对重点工作及任务进行分解,形成一览表,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班工作会议3次,通过“挂帅领战” “挂图作战” “挂牌督战”,为扎实开展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打下基础。三是强化领导带头。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班子之间谈心谈话26人次,带头认真查摆问题,填写个人自查事项报告情况49条。

强化政策宣传,确保氛围“热起来”。

一是做好政策宣讲。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丛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加强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的通知》及“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相关典型案例,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和重要训词精神,着力增强干警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和自查自纠的政治觉悟。制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处置流程,通过全院集中讲、支部统一学、部门分别谈,确保政策入脑入心,发挥作用。二是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开展3轮谈心谈话,总结梳理了如何用好谈心谈话这一法宝的经验做法,构建完善了检察长与主动说明问题、受到组织处理、配偶子女从事经营活动、“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零报告”、个人自查事项“零报告”等5类重点人员谈心谈话、全覆盖谈心谈话、重点对象针对性谈心谈话的工作制度。扎实开展“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谈、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谈,做到第一轮“疏心谈话认真填”、第二轮“贴心谈话准确填”、第三轮“交心谈话真实填”,让有问题的干警明白“现在不自查将来必被查,现在能从宽将来必从严”的道理,悬崖勒马是正道,打开心结,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争取宽大处理。三是集中签订承诺。组织全院干警集中签订了《严格执行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关于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承诺书》《关于违规经商办企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承诺书》《关于检察干警从业限制问题承诺书》,要求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承诺。

强化警示教育,确保内外“紧起来”。

一是案例警示提醒。组织干警集中观看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警钟》,用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为干警敲响“警钟”,教育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风险排查定人。坚持从制度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办案风险大排查,提出防控措施,实行三级风险定级管理。建立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台帐,加强廉政风险管控。针对司法责任制下检察权力运行特点、突出行业领域易发多发的风险隐患,特别是顽瘴痼疾整治,突出纪律作风,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地落实和“四风”纠治,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三是督查检查及时。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建立每周一督查制度,以清单化、责任化形式对各支部、部门落实查纠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发出《提醒函》22期,《督促函》3期,确保各项任务按目标按时间按进度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严不实、推进不力、失职失责的责任人和部门,发出《整改函》3份,强化监督跟进,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落实到位。

(汉源县检察院 张小川)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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