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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法院组织召开四川龙兴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来源:名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高飞 张崚钰 发布时间:2021-04-22 09:41:56

4月20日上午,名山区法院组织召开了四川龙兴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龙兴酒厂)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就龙兴酒厂管理人所提请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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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兴酒厂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进入执行转破产程序。该公司是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僵尸企业”之一,已停产停业10余年,也就意味着多名债权人10余年未获得清偿。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名山区法院及时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推动破产清算工作的开展。会议由申报债权的20余名债权人、职工代表、龙兴酒厂管理人参加,经管理人现场统计,债权人到会人数过半,到会人债权金额占无担保债权金额过半,符合法律规定。

会上,龙兴酒厂管理人宣读了《执行职务报告》、《债务人财产调查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债权审查报告》、《职工债权通报》、《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并就审计事项作出说明。债权人就应表决事项进行了现场表决,表决结果即时宣布,顺利完成本次会议。

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特别是“僵尸企业”的退出对整个市场营商环境的优化具有积极作用,也能使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及时保护。此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快速高效推进破产程序,切实提升司法服务,是名山区法院推动队伍教育整顿与落实本职工作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结果,是新发展理念长效运行的应有之义。

(高飞 张崚钰)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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