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管警要求,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为全体检察干警敲响警示钟、打上预防针、上好廉政课,4月15日,汉源县检察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炳军主持。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李炳军组长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重点解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以及政务处分从轻从重情形。集中观看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警钟》,该片采用“以身说纪说法”的形式,展示了违纪违法当事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为个人私欲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丧失了政治信仰,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能力,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最终坠入犯罪深渊,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纵观这些反面典型,共同之处在于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方向偏失,不讲政治,不守纪律规矩。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与会人员心灵受到强烈震撼,思想受到深刻洗涤,纷纷表示,将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政治学习,加强党性锤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水平,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思想上的清醒人、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实在人、生活上的干净人,永葆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的政治本色。
(汉源县检察院 姜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