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以案为鉴 以案明纪 以案促改 让警示教育触魂警心

来源:汉源县检察院 作者:姜晶 发布时间:2021-04-16 11:06:35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管警要求,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为全体检察干警敲响警示钟、打上预防针、上好廉政课,4月15日,汉源县检察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炳军主持。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李炳军组长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重点解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以及政务处分从轻从重情形。集中观看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警钟》,该片采用以身说纪说法的形式,展示了违纪违法当事人作为党领导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为个人私欲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丧失了政治信仰,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能力,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最终坠入犯罪深渊,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纵观这些反面典型,共同之处在于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方向偏失,不讲政治,不守纪律规矩。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与会人员心灵受到强烈震撼,思想受到深刻洗涤,纷纷表示,将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政治学习,加强党性锤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水平,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思想上的清醒人、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实在人、生活上的干净人,永葆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的政治本色。

(汉源县检察院 姜晶)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