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开展自查自纠,聚焦违反“三个规定”填报不规范问题,从教育、监督、建章立制入手,着力解决“不敢填、不会填、不愿填”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逢问必填”取得了初步成效。
狠抓“三个强化”,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强化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全院干警大会、党支部会议,填报个人自查事项等方式,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规范记录。二是强化示范引领。结合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等5个方面,落实“三个规定”季报、重大事项记录月报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表率作用。教育整顿以来,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带头如实填报重大事项9次。三是强化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全院集中学习,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对48名检察人员开展全覆盖、分层次的谈心谈话,做好一对一发动,引导干警打消思想顾虑、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说明问题。
严格“三个监督”,解决填报记录不规范。一是内部监督促进规范。在全院实行“零报告”和过问了解“逢问必填”模式,要求长期“零报告”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自查整改,促使检察人员养成记录报告习惯。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针对填报不规范发现的问题,坚持“集中学”与“专家讲”相结合,切实提高填报规范。二是倒查监督促进规范。结合教育整顿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梳理问题线索,对检察人员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情形进行倒查,从中发现可能存在的未如实填报记录问题。三是外部监督促进规范。通过全县“两会”、“开门纳谏”座谈会、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广泛征求代表委员、企业家、律师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归纳为5类15条,逐条对照深入分析研究,细化措施办法,明确责任落实,落实开门整顿,自觉接受监督。
构建“三种机制”,解决配套制度不完善。一是建全督促机制。制定《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过筛子式倒查实施方案》,印发《关于集中补报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情况的通知》,坚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要求,结合“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将2018年1月以来该报未报的情况予以补报,对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开展倒查。二是建立工作方案。明确组织人事、计划财务、检务督察、执法办案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记录报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长期“零报告”的应纳入“重点关注群体”,从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方面建立工作方案,加强教育管理。三是制定问责办法。制定执法司法不规范行为问责办法,明确检察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办案规矩、纪律和法律,不得过问和干预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行为,对违反规定者一律严肃处理并追究主体责任。
(汉源县检察院 张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