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晚,芦山县法院组织审委会委员和业务骨干开启“夜间课堂”学习模式,将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案件研讨有机结合、合理安排、同步推进。
考虑审判工作特殊性,白天开庭办案,难以集中较多时间集中学习,为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高质效开展的同时取得更好的学习教育效果,确保审判执行与学习教育两不误、互促进,芦山县法院决定采取“夜学课堂”模式给干警充电,给缺课的干警补课。
课堂上,大家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理论知识和党史知识。理论学习和党史学习后,大家结合近期审判执行工作,学习了《民法典》相关章节和《刑法》修正案相关内容,并研究讨论了疑难案件。
夜间学习将政治理论、党史知识、业务知识、案件研讨统筹安排,将组织集中学、个人自学和讨论发言相结合,氛围浓厚,效果明显。芦山县法院将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安排,适时采取“夜间课堂”学习模式,扎扎实实开展学习教育。
(程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