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学习研讨会,进行党史学习教育及警示教育。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白新主持,全院干警参加学习。
会上,白新检察长领学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一文,并指出:“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作为共产党员、作为检察事业的奋斗者,“知史”是最基本的政治素养,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就是要深刻领悟我们党在历史上的数次转折的原因、意义,并将所学所思转化为爱党、爱国的热情,将这份热情转变成干事创业的动力和自查自省、祛病疗伤的决心。”
随后,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熊延平同志通报了一起检察机关内部违纪违规案例,通过对反面警示案例的学习、讨论,全院干警表示将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一致认为:活生生的案例再一次敲响了警钟,红线跨不得、底线碰不得,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时刻自重、自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干干净净的共产党员,做清正廉洁、模范守纪、敬业奉献的检察干警。
(余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