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3月 4日,芦山法院积极参与全县“3月公民道德宣传月暨法治宣传月”活动,在县东门大桥桥头宣传《民法典》。
活动重点宣传《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和道德习惯,发扬尊老爱幼、爱岗敬业、团结互助、诚信友善的传统美德。活动现场设法律咨询台,为热心群众答疑解惑,讲解《民法典》颁布实施意义和新增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例如人格权、居住权、离婚冷静期、禁止高利贷、继承人宽恕制度和废除公正遗嘱优先等等。法院干警和志愿者还向群众分发《民法典》常用法律小知识、禁毒、防邪、未成年人保护、环境资源保护等宣传资料300余份。
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全民学习《民法典》氛围,让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对自身利益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