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推动长江流域经济带健康有序发展,雨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近日,由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甲、罗某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雨城区晏场镇新和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检察长陶涛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监督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同时,为了达到以案释法、警示民众的目的,法检两院决定召开观摩庭,由雨城区法院院长赵锋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雨城区检察院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当地村民数百人参加旁听。
送法下乡,让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为了增强长江十年禁渔区域群众对非法捕捞的法治意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和宣传的效果,通过发生在广大群众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广大群众通过司法机关的依法办理感受到法律严肃性和威慑力,切身体会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形成打击非法捕捞和禁渔的舆论氛围,从而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
以案释法,让群众感受法律的公正和温度,庭审结束后,雨城区检察院牵头开展以案释法的普法专题教育,由检察长陶涛就本案的办理中,群众关心的热点,对法律的疑问进行了宣讲,以“电毒炸”、“绝户网”等方式捕鱼除了直接导致鱼类数量、种类减少,同时还会导致鱼类丧失繁殖能力,部分水生生物窒息或者因被毒而死,沉积水底、腐烂变质,进而造成水体污染,此类非法行为对生态环境产生的间接损失无法用经济价值来衡量。通过以案释法,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引向深入,对预防生态环境犯罪、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雨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此案,促进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村村民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关注,共同保护雨城的青山绿水,推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恢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周公河自然保护区珍稀鱼类资源,造福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