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雨城区法院举全院之力严厉打击抗拒规避执行行为,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在形成围捕“老赖”高压态势的同时,雨城区法院执行干警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着力促成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基本权益。
“感谢法官,给了我们一年的时间找房子,现在我们的生活基本稳定,房子还了,案子也了结了,终于可以舒心过年了!”1月28日,雨城区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对市教育局申请执行胡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开展清理腾退专项行动,确认被执行人胡某某所非法占据的房屋在清空后,依法交付申请执行人,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干警没有采取冰冷的“强制”措施,反而温和地帮助当事人对房内物品进行清点确认。原来在接到强制执行通知前,执行干警已经彻底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被执行人妻子主动腾退房屋,交付申请人。
雨城区育才路62号“教师之家”综合楼系市教育局合法所建。2017年2月,胡某某以市教育局拖欠工程款为由,诉至雨城区法院,经法院查实,胡某某以市教育局拖欠工程款为由,长期占有“教师之家”两套住房,法院审查后认定,胡某某无权占有涉案房屋,判决胡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腾空该房并返还给市教育局。
判决生效后,胡某某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市教育局依法向雨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雨城区法院于2018年3月12日立案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该院高度重视,立即向胡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但被执行人胡某某在执行限期内拒不履行义务,且该案背景特殊,给法院执行增加了较大难度。
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被执行人妻子了解到被执行人系身患癌症晚期的病人,而被执行人本人并不知情,且家中还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一家人除占有的住房外无居住场所。基于本案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多次与申请人沟通案件执行方案,申请人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同意暂时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病情好转后再恢复执行,腾退房屋。
2020年初,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胡某某已经去世,该案恢复执行,执行干警通知被执行人妻子张某某搬离两套住房,张某某反映胡某某去世后,因其没有工作,还要供养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希望法院能给予一定时间,先返还一套住房,一年后再返还另一套房屋。
2020年1月16日,被执行人妻子在申请人与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主动交付了涉案其中一套房屋。通过与申请人再次沟通案情,申请人同意另一套房屋暂缓一年执行。2021年1月28日上午,在法院执行干警与申请人的监督下,被执行人妻子张某某搬离第二套住房,至此,案件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历时两年多时间,温情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