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宝兴县“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入驻宝兴法院诉服中心以来,宝兴法院采取“金融+司法确认”的方式高效便捷的化解金融各类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金融秩序的稳定,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贷款人王某、李某等16人于2018年因建房、生意经营、借新还旧等原因与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个人借款合同》,信用社向其提供贷款近200余万元。借款到期后,各贷款人由于疫情影响收入缩减,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信用社遂起诉到法院,法院在立案审查中认为,该系列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遂让入驻法院的特邀金融调解员先行调解。金融调解员向双方进行法律释明,引导双方合理调整诉讼预期,在金融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贷款人表示由于自身原因,希望信用社能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在限期内想办法还清贷款,信用社同意放宽还款期限,双方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法院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这种解纷方式处理金融矛盾纠纷,既高效快捷,又案结事了,司法确认后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也具有强制执行力。“金融+司法确认”的金融纠纷化解机制工作模式,是实践基础上的法律创新,相比传统诉讼模式,新机制具有调解纠纷周期短、成本低,还款方案柔性化、司法保障刚性化,群众选择意愿高、调解概率大,拯救欠款人信用、社会效果好等优势,大幅提升了银行债权及时偿还到位率,也降低了欠款人的还款压力。2021年1月,宝兴法院通过这种工作模式,办理此类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占全院当月调解结案案件数的31.3%,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即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为维护宝兴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宝兴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