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法官倾力促调解 当庭兑付补偿金

来源:宝兴法院 作者:苟伟淋 发布时间:2021-02-02 09:23:43

2月1日上午,宝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8件劳动争议系列案,当庭兑付经济补偿金共计17.08万元。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1.jpg

案件原告均从事运输重钙工作,在被告广东某运输公司务工期间,被告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与原告购买社会保险费。2019年,被告单方解除了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关系,且拒不向原告出具书面解除通知。该公司种种做法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权益,但始终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jpg

案件受理后,综合审判庭法官考虑到年关将至,为减少劳动者的诉累,帮助他们尽快拿到补偿金返乡过年,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并组织调解,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法官的倾力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方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17.08万元,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3.jpg

宝兴法院始终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题,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立足案件性质、类型、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等问题,积极延伸工作环节,多点衔接、内外协同,实现源头减增量、诉中化存量,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推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苟伟淋)

责任编辑:白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