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兴县人民法院灵关法庭受理杨某等14人诉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租赁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等14件案件。
立案后,法庭经调查知悉灵关镇政府即将拨付该公司53万余元的棚户区工程履约保证金。法庭承办法官庚即与灵关镇政府项目负责人联系,启动应急方案,暂停拨付该笔款给承包方。随后,法庭立即与该公司项目经理联系,通过法律释明,在电话中达成调解方案。该公司项目经理从成都到宝兴县灵关镇参加法庭组织的庭前调解。确认由灵关镇政府先拨付33万元给公司,公司用此笔款支付杨某14人的债权,公司付清款后,法庭通知镇政府拨付剩余的20万元。
最终,杨某等14人长达两年的债权通过灵关法庭调解短短十日内就领取兑现。杨某等14人十分感谢灵关法庭司法为民,办案出奇招的工作作风,向灵关法庭赠送印有“人民法院为人民 司法执行出奇招”的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