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检察机关加强对快递行业涉毒监管后,外卖运毒会不会成为新手段?近日,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贩卖毒品罪的外卖骑手决定批准逮捕。
2020年9月9日13时许,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根据线索研判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其居住的家中当场抓获,并从客厅沙发上查获一包疑似冰毒物质。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自2019年开始在雅安市雨城区从事美团外卖工作,并长期利用美团外卖员的身份从事贩卖毒品的活动。2019年中旬至案发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美团外卖过程中,多次通过微信收取吸毒人员刘某某、彭某某等毒资后将该毒资转向上家,上家将相应毒资的毒品藏至指定地点并将藏匿地点通过照片或者视频发至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随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又将藏匿地点转给吸毒人员,让吸毒人员到藏匿地点拿取毒品。
另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2019年9月和2020年4月两次因吸食毒品被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行政处罚。
本案特点,一是犯罪嫌疑人利用美团外卖员的身份,且自身有吸毒习惯,在外卖过程中发现他人有购毒需求后兼职“代购毒品”,以贩养吸;二是人货分离,反侦查意识强,作案隐蔽性,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毒品交易。毒品贩卖地与收取毒品地成员见面,互不了解对方情况,沟通几乎完全使用微信进行交易,整个过程极为隐蔽。毒品与犯罪人员之间出现分离状态,即使查获毒品,只要行为人之间深度隐藏,公安机关也难以查获行为人。
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加大对微信等网络社交、支付平台的监管力度。网络社交平台的私人聊天内容属于个人隐私,但其账号昵称、个性签名具有公开性质,应该予以监管。如微信就可通过 “附近的人”功能或公开二维码向不特定的人宣传其昵称及个性签名,如果在昵称、个性签名中出现毒品信息相当于公开售卖毒品,建议设置关键词监控,特别是有毒品关键词又转账较为频繁的账号。同时,鼓励群众对这类账号进行投诉举报,加强宣传并给予奖励,在网络社交平台上设置显眼便捷的举报售卖违禁物品的通道,后台收到举报或监控到涉毒情况后及时将有关线索通知公安机关。二是加强外卖行业监管。健全和完善外卖人员合理的准入条件,完善注册和审查程序,特别是对申请人的身份情况、有无犯罪情况要进行实质性审查,对有违法行为人员予以排除。同时,加强对外卖行业的日常监管,适时开展对外卖人员法律培训,提高外卖人员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