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汉源县检察院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多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干警积极参与线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通过测试,检验干警学习宪法的成果,加深对宪法的理解和把握,达到了学用结合、以考促学的目的,提高了依法办案的能力,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不断提高平安汉源建设、法治汉源建设工作能力水平。
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院干警统一身着检察制服,胸佩检徽,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柳丽娅带领下面向国旗,高举右拳,高诵誓词,以庄严的宣誓许下依宪履职、依法用权的承诺。集体宣誓不仅是一种仪式,更表达了检察官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与敬畏,传递了全体检察人员始终忠诚履职,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的决心和信心。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参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展出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资料,向群众讲解宪法、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控告申诉、信访举报等相关法律知识,并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通过此次活动,使部分群众对宪法和检察机关职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有效提升了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同时,利用办公楼户外、室内LED显示屏和大厅宣传展板,播放、展示、宣传宪法标语、宪法知识,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