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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法院立足诉讼源头,聚力诉源治理

来源:芦山法院 作者:唐卫 发布时间:2020-01-19 11:59:37

  为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提升纠纷化解质效,有效控制诉讼增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纠纷解决的需求,芦山县法院立足诉讼源头,对内完善机制,对外加强联动,凝聚各方合力,聚力诉源治理。

  一是构建起“三位一体”工作新格局。整合法院内部力量,立、审、执各环节共同发力,推进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在立案环节建立诉讼引导服务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引导当事人选择最佳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实现在诉讼前的繁简分流;在审判环节制定速裁案件审限规则、文书要素式模板、繁简分流标准,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尽力将纠纷高效化解在诉讼中,避免发生“再诉”,同时坚持将判后答疑工作贯穿始终;在执行环节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有效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同时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善于借助外力,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19年,芦山法院主动与县司法局对接,经协调,与芦山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芦山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芦山县治安纠纷调解委员会、芦山县思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芦山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5家调解组织签订了调解合作协议,联合开展多元解纷共治,努力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诉前,实现基层矛盾纠纷群众调解与司法裁判的双轮驱动和双向融合。三是加大法治宣传,打好法治“预防针”。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2019年芦山法院组织法治宣传进校园、社区,街道共计26次,开展巡回法庭34场。

  坚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延伸诉讼功能,夯实源头治理,进一步促进芦山法院诉源治理体系实质化,为推动县域振兴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唐卫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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