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避免检察业务数据填录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情况发生,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名山区检察院以规范案卡填录为抓手,采取事前预防、事中发现、事后追责的方式,层层压实司法责任,倒逼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确保办案数据准确真实。
一、重视事前预防,防未然。一是发挥业务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作用。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案卡数据填录情况负总责,督促部门负责人亲自抓、重点抓,切实履行监督、管理、指导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发挥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引导作用。由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门对所有案卡数据填录标准和要求进行细化、明确,并随时接受业务部门的填录疑难问题咨询。三是调动填录人“第一责任人”积极性。严格执行“谁办案谁填录”、“谁填录谁负责”的原则,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数据填录的筛查,力争从源头上确保各环节信息数据填录及时、准确、全面、真实。
二、重视事中发现,去瑕疵。一是日常巡查拾遗补缺。要求业务部门每日对案卡填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提醒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并且定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避免问题重复发生。二是跟踪核查精益求精。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业务数据信息的日常监控,采取日常监管、系统审核、重点核查、随机抽查等系列配套措施,不定期组织专项核查,督促业务部门严格执行填录标准。三是随时通报即知即改。由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门将数据填录问题通报制度常态化,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单个问题,口头提示;对于普遍性的问题则通过情况反映等方式提出纠正意见,督促立整立改。
三、重视事后总结,防再犯。一是分析原因找准对策。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门定期将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业务部门自行发现的填录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结合省、市院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等专项活动要求,分析业务部门在案卡数据填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作案件数据质量要点和常见性问题清单,更好地指导各业务部门在案卡数据填录中自主纠错防错能力。二是挂扣考核反向激励。遇有被上级院通报的案卡数据填录问题,由检务督察部门与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门联合对相关责任主体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通报结果与承办人绩效考核挂钩,将执法办案情况记入个人执法档案,作为年终个人绩效考评的重要评价依据之一。三是视情追责严防再犯。检务督察部门根据通报的具体情况,视问题轻重程度,对承办人予以提醒谈话;对导致案件程序违法、实体错误的,将依法追究责任。(钟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