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严阵以待冲锋在前 坚守疫情防控一线

——记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刘忠建
来源:雨宣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22 10:14:49

刘忠建:男,44岁,雨城区青江街道汉碑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雨城区优秀共产党员。在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挑重担、扎实工作、无私奉献。疫情防控卡点人员紧张,他发动自己的大女儿和侄儿加入疫情防控志愿者队伍,冲在一线。他也坚守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展现了新时代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优秀品质。

疫情防控期间,刘忠建(右)为居家隔离人员送蔬菜.jpg

紧急部署   24小时待命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最先在武汉爆发。刘忠建通过各大媒体报道,密切关注疫情发展。

1月23日,武汉封城。

当天,刘忠建前往青江街道办参加疫情防控专题会。返回社区后,他立即通知辖区内各小区物业、酒店、公共区域负责人,召开汉碑路社区疫情防控动员会,叮嘱大家紧急排查从湖北和武汉返雅人员,一旦发现立即上报,同时提醒大家做好防护和消毒工作。

1月24日、25日,除夕和正月初一,万家团圆的日子,刘忠建没能陪伴家人,选择前往社区值班值守,严阵以待。“我在社区基层工作了18个年头,经历了2003年‘非典’、两次大地震,积累了许多处理紧急状况的经验。”凭过往经验,刘忠建提前待命,部署辖区疫情防控工作。

1月26日,接上级通知,汉碑路社区全员返回工作岗位。“这一刻我意识到疫情的严重和形势的严峻,绝不能掉以轻心。”刘忠建组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举行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党员志愿者誓师大会,成立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党员志愿者队伍,号召全体党员积极报名。

随后,刘忠建部署在辖区各小区进出口设立疫情防控体温监测点,组织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到各个卡点协助值守。

“那时候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看手机,怕错过一条信息而耽误工作。”刘忠建说,疫情防控期间,他每天总是早出晚归,平均一天只能睡5个小时左右,小区物业、酒店负责人常常会上报中高风险地区返雅人员信息,半夜三更也要上门调查、排查,指导中高风险地区返雅人员做好隔离,并安排做好隔离人员的物资供应、心理疏导、防控宣传等工作。有时安顿好隔离人员后,天已经快亮了。来不及回家休息,刘忠建又继续新一天的卡点巡查、协调等工作。

身先士卒  带头冲在前

“在年初形势最严峻的两个月,完全照顾不了患了十多年帕金森病的母亲和一岁零两个月的孩子,家里全靠妻子一人张罗。”刘忠建说,但妻子和家人非常支持他的工作,每天刚到家门口,妻子会拿上消毒液为他全身消毒,并已准备好饭菜。

家人的理解和支持为刘忠建解除了后顾之忧,让他能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2月12日下午,刘忠建接到通知,第一江岸小区14栋有一例疑似病例,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者的密接者。刘忠建立即带领社区工作人员前往第一江岸小区,协助医护人员和相关部门对14栋全体居民实行居家隔离,人员只进不出。13日凌晨,这例疑似病例转确诊。

“整栋隔离后,气氛很紧张。小区保洁人员都不敢去处理14栋居民的生活垃圾,但这些事必须有人做。”刘忠建说,在防护设备缺乏的情况下,他找来雨衣当防护服,戴上口罩、护目镜、头套,带头前往14栋发放生活物资,处理居民生活垃圾。人员不足,他还发动自己19岁的大女儿和20岁的侄儿加入志愿者队伍。

每天,刘忠建和侄儿一组,为14栋居民派发隔离期间所需生活物资。护目镜被雾气笼罩,密布水珠,常常看不清外包装上写的门牌号,刘忠建摇摇头,费力甩开水珠,花费很长时间才能勉强看清。“后来我跟他们说,门牌号一定要写大号字,看不清很麻烦,不能发错了。”

每天上午、下午各派送一次物资。108户、288人的物资量很多,堆到单元楼出口水泄不通。刘忠建和侄儿所在的小组,每天至少花三个小时才能将物资派送完。

同时,刘忠建要走访、巡查辖区内各个疫情防控卡点,搜集了解情况。“疫情防控是一场持久战,阵地建好了,才能更好服务防控工作。”刘忠建说。

每个疫情防控卡点,从最初只有遮雨棚,到后来升级为四面有防风膜,后来又增添了取暖设备,并为辖区群众供应中草药大锅汤。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加入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11月,刘忠建被评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他说,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疫情防控取得重大进展,离不开广大志愿者和群众的支持配合,是大家共同的功劳。 


责任编辑:王菡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