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芦山县召开2020年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中康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华东出席并讲话。县法院向与会单位通报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情况以及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情况。县公安局就如何加强与检察院、法院联动,常态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作表态发言。
郑华东书记在听取了通报和相关单位发言后,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站在为芦山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服务环境的高度,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并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再增强。示范推动解决生效判决执行难问题是解决民生问题、建立群众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解决生效判决执行难问题是解决民生问题,是省委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确定示范推动解决的八个具体问题之一。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是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县正处于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小康社会的关键期,许多矛盾都进入司法程序,并最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难的问题不彻底解决,将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二是直面问题矛盾,对标对表补短板。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需深化。个别成员单位没有站在依法治理的全局认识解决执行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工作缺少主动性和前瞻性,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相对不足。二是“大格局”还需巩固。当前在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执行信用惩戒、“涉特殊主体执行”等方面仍然存在短板。个别银行在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方面不够及时快捷。部分成员单位在执行信用惩戒上主动介入、配合和支持法院联合惩戒上也存在不平衡现象。三是法院主力军作用还需强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知、了解渠道相对单一,执行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需进一步加强。四是依法治理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互动互促还需加强。依法配合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既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工作的纪律和要求。个别单位、人员在履行协助义务时,还不同程度存在人为设置“门槛”和程序的情况。打击拒执犯罪一定程度存在“移送难”“取证难”“裁判难”的问题。
三是认清形势任务,精准发力攻坚。当前,我县正大力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执行信息化建设、执行专项活动等工作,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逐步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执行案件质量和案件质效明显提升,涉执行信访明显下降,当事人满意度持续上升。但是,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总目标相对照,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合力攻坚。要构建完善常态化运行“大格局”,要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要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要高度关注“特殊执行”,要强化执法办案和规范化建设。县法院要有刀刃向内的勇气,直面问题抓整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违纪违法行为和执行领域司法腐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绝不手软,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执行铁军。
他最后强调,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信念、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力推进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为落实“三个三”发展定位和推进“三基地一示范”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