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稳定的人居环境,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提升诉源治理成效,11月19日,荥经法院组织召开物业管理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座谈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主持,民事简案团队、荥经县诉调委以及弘扬、金奥、腾飞等七家物业公司参与座谈。
座谈会首先共同组织学习了《民法典》中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针对性地重点解读业主对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物业服务人的义务、业主未支付物业费时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等规定。
荥经县诉调委随后结合近三来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所反映出的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权利义务不明晰、交纳物业费不主动,导致物业管理难度加大,以及小区车位不足、私搭乱建等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各物业服务公司结合现状,就如何改进管理模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与业主和谐相处发表了意见。
张建副院长最后指出,为妥善化解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应结合本地实际,依托诉调委等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利用第三方调解组织共同参与化解,形成更优化、更高效的物业服务纠纷解决工作机制。物业服务公司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多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的物业管理经验、做法,引入适合荥经县居住小区管理现状的新观点、新理念,创新物业服务管理模式。
会后,物业服务公司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学习和讨论,增强了法律意识,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在以后的管理中将进一步融入《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积极寻求企业和业主的契合点,尽量减少物业服务类纠纷,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
(姜天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