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兴法院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该案的原告已是81岁的老父亲,被告则是老人的7个子女。一位耄耋老翁为何将子女7人告上法院? 这背后的故事还得从老人的经历讲起。
老人生育有子女8人,在历经饥荒、灾害后,仍将子女抚养长大成人,实属不易。现除1人病故外,其余子女7人都已各自成家。曾经的小孩如今也都已老去。
老人妻子离世后,老人便长期跟随次子在芦山县生活,偶尔跟随其他子女居住。但因孩子们居住分散,生活在外地的孩子想见一面都困难。亲情的缺失,让老人时时感到失落,执拗的性格下,偶发脾气便只身回永富老家居住,与子女的矛盾由此而生。老人来到法院后,便请求要自己居住,让七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100元的赡养费。
老人起诉之后,办案法官立即联系老人子女。多次沟通中,被告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老人愿意跟随哪个子女生活皆可选择,他们也不放心老父亲一个人住在老家。亲情的缺失实属无奈,7个子女如今也是子孙满堂,有人要外出打工,有人要照顾生病伴侣,工作和家庭的压力已经让他们疲于奔波。
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办案法官决定到原告家中了解情况,但当天老人已到宝兴县城办事,通过村干部与老人同行人员联系后。办案法官在宝兴街上找到原告,并将其接到法院。
办理本案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老人的真实想法:“孩子们也没有亏待我,我也不需要他们给我多少赡养费,我就想让他们多陪陪我。” 办案法官赓即从亲情、伦理等角度劝解老人,让老人明白众多子女也尊重老人的居住意愿,但如今孩子们也儿孙满堂,更应当珍惜当下时光,安度晚年。
原告老人在听从法官劝解后,也意识到子女也有各自的家庭,有自己的难处,生活上也做到了善待老人,应珍惜宝贵的亲情。年迈老人终释怀,撤回了对各子女的起诉。
本案通过乡村组干部共同努力及承办法官的耐心说理,成功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办案法官表示还将回访老人及其子女,确保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获、老有所乐。(周凤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