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上午,雨城区首例帮助毁灭证据案开庭审理,庭审方式采用简易程序,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陶涛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发表支持起诉意见,并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帮助毁灭证据罪、重婚罪等方面对旁听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
经查,1998年1月中旬,陈某(已判决)得知其姐夫陆某某经常虐待其姐,于同月23日下午将陆某某约至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其出租房内,趁陆某某酒后熟睡之机,用毛线勒陆某某颈部,致其窒息死亡。次日,陈某与其男友——本案被告人何某某在陈某出租屋内将陆某某尸体肢解后,乘坐出租车分别抛弃在成都市邛崃、蒲江等地。1999年8月,被告人何某某和陈某登记结婚。2000年12月,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何某某则被网上追逃,开始了近20年东躲西藏的日子,先后潜逃至云南、西藏等地,并在西藏使用虚假身份与郎某某相识,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于2015年1月育有一子。2020年5月13日,被告人何某某被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公安民警抓获到案。
被告人何某某帮助他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且明知自己有配偶且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和重婚罪。但被告人何某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重婚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结合被告人何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雨城区检察院对其提出从宽量刑的建议。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意见并当庭宣判何某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被告人何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整个庭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该案历经22年,跨越两省四市一区,雨城区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检察长陶涛带头办理,结合何某某坦白、自首、主动认罪认罚的情节,从宽对其提出量刑建议,体现了程序和实体的双重激励。该案的成功办理,将鼓励更多潜逃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争取法律最大限度的宽大处理,尽早回归社会和家庭。同时,也警醒群众要摆正情与法的关系,冷静理智地以正确方式帮助亲人和朋友。在得知亲人、朋友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后,应及早进行教育引导,劝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他们执迷不悟、拒绝投案自首时,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使其早日归案,这才是真正帮助、挽救亲人和朋友的正确选择。如果对已经犯罪的亲人朋友给予所谓的支持、帮助和照顾,不仅犯罪者难逃法网,最终自己也将受到法律制裁。(陈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