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法院执行受赠锦旗 感恩信任坚守初心

来源:宝兴法院 作者:彭波 发布时间:2019-12-25 08:47:30

  12月24日下午,欧某代表37名农民工将一面绣有“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宝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樊勇的手中,深切表达了对办案人员和法院的感激之情。

1577235089599675_副本.jpg

  事情源于2018年,欧某等人与荥经县某公司因劳动争议诉诸仲裁,但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2018年3月19日,无计可施的欧某等人向宝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未经法院许可,通过董事会决议更换法人代表,企图规避法院执行。随后宝兴法院采取措施,将该公司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限制高消费,将公司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责令公司负责人到法院说明情况。

  经过调查,该公司实为“空壳公司”,目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宝兴法院随后将该批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结案后,宝兴法院继续加大执行监管,随时关注公司动向,通过承办人员的努力,最后该案共执行到位17万元。

  鲜红的锦旗是群众对法院的认可,也是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宝兴法院将继续理性、依法、文明执行,建立执行案件监管,构建执行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 彭波)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