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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改革工作成果 探索基层治理创新

——雨城区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参加社区居委会换届试点
来源:雨城区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04 14:17:36

在今年全省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中,雨城区以“调活资源、调顺关系、调出发展 ”为目标,将全区村(社区)数量由206个调整至122个,改革后设置建制村93个,城市社区29个。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份在雨城区青江街道桐梓林社区和汉碑路社区启动了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试点工作。

换届选举现场_wps图片.png

据国家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近3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3%,相当于每六个人中就有一个是流动人口。而这些人中,带户籍迁移的大约在2500万到2700万,换句话说,目前我国的流动人口90%以上是不带户籍的迁移。在城市总人口占据相当比例的非户籍人口群体,在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长期“缺位”,成为了基层治理难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非户籍常住居民群体的扩大,特别是参政意识较高的高学历新生代人口所占比例越来越大,非户籍常住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受到严重阻碍,制约了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的发展。如何有效保障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成为了一个社会关注度较高并需要积极推动解决的突出问题。

“好消息!好消息!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可通过选举进入社区‘两委’班子了!”随着《雨城区致试点社区选民的一封信》广泛印发,社区居民奔走相告。8月28日早上7点,雨城区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参加第十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投票工作在晨雾中拉开了序幕,两个试点社区选民积极踊跃来到各社区投票站投出了庄严的一票。社区换届选举试点中心会场设置规范,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竞职承诺书规范上墙,会场四周挂着醒目的标语,投票箱、现场贴封条、盖红色印章、秘密写票处、代写处、验证发票处、领票处等,每一道选举程序和步骤都完全透明地展现在选民面前。各投票点工作人员热情娴熟引导选民自主投票,现场气氛热烈、秩序井然。截至选举工作结束,桐梓林社区登记选民2110人,参加选举2059人,参选率98%;汉碑路社区登记选民1892,参加选举1510人,参选率80%。两个试点社区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一次性成功选举出居民委员会主任2人、副主任3人、委员5人,其中非户籍选民当选主任2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雨城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整个换届试点做到了依法依规、纪律严明、程序规范、过程透明、风清气正。试点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全面实行“一肩挑”、“两委”班子成员全面交叉任职,试点全程“零”信访、“零”拉票贿选、“零”干扰破坏选举的问题,标志着雨城区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长期以来,非户籍常住居民在社会上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他们无法真正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对他们的管理和引导时常也处于“真空地带”。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一般不是找政府和组织来救助,而是通常采取非制度化的方式来解决,这种非制度化行为容易导致群体事件。随着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迫切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治理优势,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不断加强和改革城乡基层治理工作。

青江街道汉碑路社区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参加第十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_wps图片.png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一切工作要以人的需要为落脚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地实施了一大批惠民举措,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对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作出了全新的要求,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要依法依规稳妥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试点,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途径。”这就意味着可以探索打破地域、身份、行业、职业等界限,让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也可参加社区“两委” 选举,进入“两委”班子。

青江街道汉碑路社区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参加第十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2_wps图片.png

据统计,雨城区两个试点社区登记选民中非户籍常住居民比例分别是42%和56%,其中桐梓林社区登记非户籍选民893、参加选举861人,非户籍选民参选率96%;汉碑路社区登记非户籍选民1185、参加选举963人,非户籍选民参选率81%。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的履新可以唤醒他们的政治参与意识,增强归宿感和向心力,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效应,是新时代社区建设和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里程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基层建设上,让人们感到社会治理正开始发生着由“单一地重管理”向“多项地重治理”转变;身份上,开始了之前“只重户籍”到现在向“又重居住”方面推进;导向上,选举工作由“选拔同乡”向“选拔人才”方面扩展;表达上,让民众对“我的权利我做主,我的意愿我表达”“选对当家人,过上好日子”有了更多的认识,也有了更多的可能和机会。有利于增强居民和居委会之间的相互信任,促进非户籍人口与户籍人口有效融合,提高社区凝聚力;有利于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提升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利于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对于推进我国民主法治进程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向芷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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